第一百一零章 战歌突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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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毕加索很快连自怨自艾的心情都没了,丹枫和老乔治的对话让他有种胆颤心惊的感觉。

只听老乔治阴测测的道:“少爷!既然他不让我们舒服,我们也不让他舒服!看老奴用凝刃来把他挫骨扬灰!”

“凝刃!”听了这话,毕加索浑身哆嗦了一下,差跳了起来。

这这凝刃不是比蒙道格族盗神的绝技吗?什么时候传到人类哪里去了?

比蒙有句古语叫做“鸡鸣狗盗”。

“鸡鸣”的是比蒙中最歌唱天赋最高的乞克因鸡族,这个奇怪的种族只出产两种职业——祭祀和妓女,这也是为什么他们的名字里有鸡的原因。

乞克因男人,天生就是做祭.祀的材料,歌舞双修,让他们在与其他祭祀的竞争中,有着无可撼动的天然优势。闻鸡起舞,雄鸡一唱天下白,这些褒美之词都是用来形容乞克因的祭祀的。

而和乞克因祭祀一样出名的,便.是乞克因族的妓女,也不知是远古的诅咒还是种族的缺陷,传乞克因的女子个个貌美如花,但却生就一副淫荡的性格,不可一日无男,因此花楼和妓寨成了乞克因女人最大的聚集地。

狗盗的则是比蒙中另一个.反差强烈的种族——道格族。比蒙同样有句老话,叫做“狼行天下吃肉,狗行天下吃屎”,意思就是道格族天性缺乏冒险精神,安贫乐道,不思进取。所以他们的族人,大都只能成为贵族人家的护院家奴——即便是这种卑微的职业,也是因为他们天性忠诚,与能力无关。

但是和乞克因族一样,这个看似弱的种族,却以.盛产高阶盗贼而闻名。道格族拥有敏锐的五官,不仅能够听风辨味,甚至还能嗅出空气中隐藏的危险因子,对于盗贼来,这个能力无疑是一个至宝。

因此,只要稍微勤奋一的道格族,就能成为世界.上最厉害的盗贼。狗盗,也就成了这个大陆最强盗贼的代名词,而他们的代表技能,便是号称可以改变时间流逝的凝刃!

毕加索微微睁开眼睛,用眼角的打量了一下老.乔治,有些不敢相信,这个一脸猥琐、平凡无奇的瘦老头,竟然会是大陆最高端的几种存在之一。

“嗨,急什么?杀鸡.哪里用得了宰牛刀,五它们的冥焰就可以将他烧成灰灰了。”丹枫笑呵呵的道,然后冲着五勾了勾手指:“哎,本少真是太善良了,对这种没有信用的家伙,还以德报怨,免费为他火化”

五看到丹枫召唤,回头冲着卢克维斯招呼了一声,然后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卢克维斯本来是不想听丹枫命令的,但是见爱郎招呼自己,这面子不能不给,只得恨恨的跺了一下脚,一声不吭的跟了上去。

刚开始听到丹枫的话,毕加索以为丹枫只是在开玩笑,并没有太过惊慌,直到感受身边热滚滚的灼浪,才确定这家伙是来真的,心中不由大急。

手!”空谷中陡然响起一声大喝,在名声和命之间,这头大笨象还是明智的选择了后者。

不过他的喝声只能对他的手下起作用,那些冲上来的象人,全部停止了冲势。但是五和卢克维斯,却不会鸟他,依然毫不客气的释放出了高温的冥焰。

“道格拉斯!”毕加索气急败坏的骂了一句,像一只掉进沸水中的青蛙,火急火燎的跳了起来。

但是五夫妇和毕加索实在太近了,几乎是贴着他的身体释放冥焰的,因此还没等他的身体完全跳起,熊熊的火焰已经把他的两条手臂完全包围了。

毕加索发出凄惨的嚎叫声,他的实体化只进行了一半,手臂还处于幽灵形态,因此冥焰的伤害是加倍的。不过**上的伤害还是其次的,灵魂被灼烧时的痛苦,才是他忍不住惨叫的主要原因。

也亏得丹枫并不想要他的性命,事先知会过五,让它们控制火焰的大,不然的话,这头大笨象肯定已经被冥焰给吞噬了。

“老毕,这下你该认输了吧?”丹枫一边跟毕加索着没有营养的话,一边冲着骷髅二号使了个眼色。

骷髅二号趁着象人们冲锋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准备魔法了,一看到丹枫的示意,咧嘴一笑,魔杖中的电光化作一条电龙,射向了离他们最近的那拨象人。

运气还不错,这条电蛇的颜色,和上次干掉狂狼骑兵的时候不一样,不是生命连锁闪以骷髅二号的实力,连锁闪电中出现生命连锁闪电的概率不是很高,也亏得如此,才不会造成不死不休的后果。否则的话,丹枫就别想收服这些象人了。

实体化的象人皮厚肉糙,连锁闪电并没有产生太大的效果,除了一个个怒发冲冠式的爆炸头之外,他们的身上连块电击的淤青都没有。

不过,麻痹是在所难免的,虽然只有两秒中的停顿时间,但已经足够让丹枫这支“飞毛腿队”突出重围了。

乔治、五夫妇,以及道自己,都是速度型的角色,个个身如闪电,两秒时间都足够他们绕着空地几圈了。等到象人们恢复行动的时候,他们早就已已经到达这块空地的入口处了。

经过刚才的变故,丹枫对这群貌似忠厚的象人有了戒心,可不敢在傻乎乎的相信他们的话。虽然他们之间还没有到闹翻的地步,但是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还是早给自己留一条退路比较好。

这些象人的攻击力不高,但是他们的防御力却让人很头疼,骷髅二号的电系魔法几乎失效,五夫妇的冥焰也不能杀死实体状态的它们,再加上瞬间的幽灵实体化技能,让他们可以随意在幽灵和实体间进行转换,除了乔治这个老变态,丹枫这边几乎没有人能有确定的把握干掉他们。

但老乔治都已经七老八十了,就算是盗神,也做不出以一挡四十的壮举。况且盗贼精通的是单挑和暗杀,多人混战并不是他们的强项。

因此丹枫已经做好了打算,谈得拢就谈,谈不拢就暂时退去。条条道路通罗马,雾谷这么大,想找怪藤,也不一定要走这条路,犯不着跟这些泰坦一样的亡灵死磕。

这时候,燃烧的毕加索终于完全实体化,惨叫声也停了下来,他艰难的做了一个手势,三把火刃跑马灯似的舞动起来。

“卡擦,卡擦!”随着两声骨肉断裂的声音,两条柱子粗的手臂重重的砸在了地面,然后化成了一堆灰烬。

“壮士断腕,好气魄!”看着自残成人棍的毕加索,丹枫似笑非笑的夸奖道。

幽灵体的亡灵肢体断裂后还可以再长出来,断肢的疼痛却是无法避免的,而且幽灵的精神力远强于实体生物,对于疼痛的感知也是成倍增加。毕加索能忍住疼痛不出声,丹枫还真有佩服他。

毕加索疼的额头直冒冷汗,像是便秘一般憋着一股气,鼻子通红通红的,也不知道是因为装死被揭穿而感到羞愧,还是疼出来的。

“我老毕,你没事吧?既然你还活着,我们的赌约是不是依然有效?”丹枫笑着问道。

毕加索深吸了一口气,鼻子上的红色渐渐褪去。反正糗事已经被揭穿了,他也就破罐子破摔,不再有心理压力了。

原先他是为了不输得太惨而耍赖,至于面子不面子,对于他这种困在雾谷万年的亡灵来,没有太大的意义。

可是现在倒好,偷鸡不成蚀把米,耍赖没耍过去,反而收了更重的伤也许连活着的机会都没了想到自己可能的结局,毕加索脸上蒙上了一层阴影。

“当然有效!”毕加索惨然笑道。

“别这幅表情嘛!输了就输呗,当本少的手下又不是什么坏事,福利相当优渥哦!”见这头大笨象没有再次耍无赖,丹枫高兴的道。

“法师阁下,我只是承认约定有效,但是我并没有认输了。”毕加索苦笑着纠正丹枫的语病。

“啊!难道你还想继续打下去?”丹枫有出乎意料。从这家伙刚才的表现来看,他的胆子似乎和体型是成反比的,怎么现在又像换了个人似的?

“你现在连手都没了?难道你觉得自己还有胜算吗?”丹枫毫不留情的打击道。

“你听过这世上有残疾的幽灵吗?”毕加索似乎想通了什么,脸上的表情渐渐轻松起来,笑容也开始变得自然。

“我知道幽灵有肢体再生的能力,可是你别告诉我,这对你的实力没有影响。你连巅峰时候都败了,难道还有机会翻盘吗?”丹枫胜券在握的笑道。

“不试试怎么知道呢?”毕加索轻笑道,脸上再次浮现出一股自信。他现在的这股自信与之前有很大不同,之前的自信是表现在他的狂傲的态度上,而这个自信,则显得内敛而沉稳,让人不由得不信。

“兄弟们!这也许是我最后一次的比试了,就不给你们留机会了”毕加索突然对周围的象人们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

丹枫虽然不能完全理解他的意思,不过还是可以从话中猜测一些东西。刚才的战斗,这家伙似乎手下留情了,他似乎还想留些亡灵让他的手下过过手瘾。

这样一来,毕加索之前略显拙劣的表演也就可以解释了。他第一次砍倒五的那一招,多么犀利,多么精确,丹枫现在还记忆犹新。可是之后的战斗中,他一直都没有用过,道刚开始还以为是因为冷却时间的关系,让他不能在连续使用这个技能,现在才知道,原来人家是故意放水。

“我这个大笨象的表情怎么这么憋屈,像个饱受欺辱的童养媳似的,原来是因为还没有施展全力就吃了这么大的亏,心有不甘呢!”丹枫不禁哑然失笑。

不过他的心里也有一丝疑惑.:这家伙既然打算藏拙,为什么不继续装下去,换他的手下过来玩呢?为什么还要出这样的话?

还有他的最后一句话也让道士非常郁闷,什么叫最后一次机会?好了是比试,难道他还想拼命不成?

“***!当贫道的手下就这么丢人吗?”道愤愤不平的暗道。

那些象人似乎都明白毕加索的意思,脸上不约而同的浮起一抹悲戚之色,长长地鼻子仰天竖起,口中唱起了一首悲壮的歌曲。

这首歌的歌词很奇怪,与现在的大陆通用语发音截然不同,但却给人一种无法言喻的感染力,丹枫甚至可以从曲调中听出整首歌所包含的意思。这应该是一首战士出战时唱的歌,里面既有战士对战斗的渴望,也有对远方亲人的思念

毕加索闭上了眼睛,安详的矗立着,静静地聆听着同伴的歌声,仿佛整个都融入到了这片歌声之中。

“看不出嘛,这些大笨象还蛮有艺术细胞的。”丹枫回头冲乔治笑了笑,却发现老家伙此时一脸严肃,与平时笑眯眯的样子截然不同。

“怎么了,乔治?是不是这首歌勾起你的一些回忆了?”丹枫笑着问道。

乔治苦笑着摇了摇头:“少爷,你不觉得这歌的旋律有奇怪吗?如果老奴没有猜错的话,这应该就是比蒙的战歌”

“比蒙战歌?”丹枫抽了一口气,一把抓住了乔治的肩膀:“难道这些象人真的是比蒙?”

“毫无疑问,他们是”老乔治正色头道。

“我kao!那你怎么不早!”丹枫白了老乔治一眼,差跳起来骂娘。比蒙祭祀虽然比不上人类的魔法师,但是他们对同伴的辅助作用,则是无人能出其右的,即便是光明牧师也没有办法与他们相比。

五个比蒙武士,也许还打不过一个同级人类武士,但是如果再加一个祭祀在旁边辅助的话,他们甚至可以干掉一个由与他们等级相同的人类武士组成的百人队!

关于这一,即便是竭尽所能贬低比蒙兽族的官方史料,也不得不承认这个事实。

当初丹枫选择第一个干掉豺狼祭祀,也是出于这个原因。虽然他从没领教过真正的比蒙战歌,但是人类万年的经验教训,想来不会有假,如果可以的话,丹枫宁愿一辈子都不会听到比蒙战歌。

“老奴原来是想的,可是少爷不自己已经知道了吗”老乔治哭丧着脸,别提多委屈了。

丹枫这才想起,这个老家伙之前好像是有话要。不过当时道先入为主的把这些象人当成魔族了,并没有过多的留意老乔治的话,还以为他是想提醒自己毕加索话中的那些古董级的词汇呢。

现在再来想想,毕加索的话中确实包含了不少信息可以证明他的身份。如果他不是比蒙,就不会拿穆拉达山来做比喻了。还有塞勒涅好像精灵语中月神的意思,万年前月神不就是兽族的老大吗?

“我kao,我怎么这么蠢呢!”丹枫恨恨的甩了自己一巴掌。

突如其来的动作,把老乔治下了一跳,老乔治连忙劝道:“少爷,您不要自责,就算要怪,也是怪那些编纂史书的史官。据史料记载,比蒙的第一高度猛犸象人也才四米高,谁能想到会有这种体型的家伙。”

“好了,你就不用安慰我了。事已至此,懊悔了没用了,看看他们到底玩什么把戏吧!”丹枫郁郁不乐的道:“***!不是只有祭祀才会战歌吗?怎么这些战士也会了?”

“这个老奴也不清楚,传闻应该不会有错,除非他们是”乔治了一半,似乎觉得自己的猜测有些无稽,又摇了摇头。

“是什么?歌舞双修吗?”

“传中的歌舞双修确实存在不过这是比格族恶獠野猪人的专利,其它种族不可能学得了!”

“kao,现在都什么年代了,哪里还有什么专利不专利的。你们盗贼一族的祖宗,不就是比蒙的道格族?光明牧师的祝福魔法,黑暗法师的诅咒魔法,不也是拖胎于比蒙的战歌?你别告诉我这只是民间的谣言。kao!什么谣言能流传一万年!”

老乔治没有回答,除了苦笑还是苦笑,这些事情他自然知道,但是盗神的骄傲让他无法接受这个事实,自己最得意的东西,竟然来源于愚昧的比蒙,这本身就是一个天大的玩笑!

“好了,你也不用纠结了。比蒙、人类,还不是一样,不管是谁学谁,只能学到自己身上就行了。”丹枫拍着老乔治的肩膀,安慰道。

实话,其实丹枫的心里也有一人类沙文主义,毕竟他的两世都是人类,习惯了从人类的角度思考问题,对于那些有尾巴的生物,丹枫心中还是有些隔阂的。

不过一事归一事,丹枫看不起的只是他们的身体,但并不排斥他们的文明。在他的前世,科学家还不是从动物身上学到了不少的东西,从而发明了仿生学原理。

比蒙兽族总比那些野兽要强很多吧,为什么就不能学习他们的优呢?那句古话怎么来着,师夷长技以制夷,道觉得这话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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