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痴情司:安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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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把冰凉带到城市的每一个角落,万家灯火飘浮着。遥远处的机车寂寞飞驰,拉扯出一路的琉璃,城市终于在喧闹中渐渐睡去。栏杆和墙壁都开始变的冰凉,那冰凉蔓延到每一角落,包括我裸露在外面的皮肤。抬起胳膊的时候,手臂一阵的酥麻。该死的王夕迟,我在心里恶狠狠的骂上一句。

我调整姿势,再一次陷入了发呆。城市的夜色千篇一律,所谓的繁华,不过是一群人演绎一场孤单,而已。比方说,你会在喧闹的步行街门口,看见手里举着一个稻草人卖糖葫芦的老人。你会在人行天桥上面,看见各种各样的可怜人在那里乞讨。你会在拥挤的商业中心,看见两个城管追一群逃逸的小贩。你会心甘情愿的把同情心交给一个骗子,等到回想起来觉得不对的时候不明所以地觉得好笑。你也会偶尔碰见几个好心人告诉你该到哪一站下车,结果下车以后发现好心人说的是错的·······

所谓的城市,就是每个人选择一种生活方式,诠释着同一种孤单。只不过不同的是,这孤单不是来自于某一个阴冷的角落,而是来自那一片迷离的万家灯火。

我在这个深夜里同时想起了两个人,一个是我的妈妈,她应该已经睡了。一股辛酸的感觉瞬间涌了上来,每次想到妈妈的时候,我总是会不由自主地联想到她没日没夜的工作和她看起来越来越暗淡无光的脸。然后就是自责,内疚,总之那种感觉无法描述。

还有一个是夕迟,我似乎是从来没有忘记过想起他,即使我还在生他的气。

一个月前的一个傍晚,小湖边,那棵古老的槐树下。夕迟塞给我一个小礼物,一支白色的杯子,上面写着:沈安若,我喜欢你,当我女朋友好不好?我笑,抬起头,他有点儿不好意思的低下头。我说:“那不行,只是喜欢我么?”

他盯着我看了半天,灵光乍现,说:“我爱你,在这个杯子上写字的时候我还是喜欢你,但是现在已经爱上你了。”我笑着说,男生就会说甜言蜜语,我才不相信你。

他犹豫了一会儿,突然拉着我走到小湖边,义正言辞:“我要是从这里跳下去你答不答应?”我看他一眼,用力的点头,然后就在那么一瞬间他真的跳了下去,手里抓着一根树枝。在水里冲我喊:“你说话算话!”

我站在上面笑弯了腰,然后我说:“刚才点头其实是答应做你的女朋友,谁让你那么笨!”可是为什么,那个时候我一点儿也不感动,沈安若呀沈安若,你真是个铁石心肠。后来他拖着水淋淋的身子从水里爬上来,忍受着所有人奇异的眼光,一路上满面春风地逃回寝室。我在后面无奈地笑笑,由衷地在心里感叹一句:你呀。

然后第二天晚上在那个小湖边,我们理所当然地牵起了手,那是我第一次牵一个男生的手。说一点儿也不紧张那是不可能的事,但是我想来想去,它怎么都只是一只手。结果是,我突然想起来夕迟这家伙谈过一次恋爱。

“不行,你不是第一次牵一个女生的手。”我倔强地甩开他,“不公平,一点儿也不公平。”

“好了,这就吃醋了?”他微笑地看着我,那笑容让我想当面给他一拳,该死的王夕迟,没想到你这么讨厌。

“那你背我!”我固执地仰起头,摆出一副没有商量余地的样子。他没有说话,似乎是极不情愿,这就对了,我心里没来由的一阵骄傲。结果低头的时候发现,他正蹬在地上眉飞色舞地看着我,笑着说:“快上来,我是猪八戒!”

我自然是毫不犹豫地趴在他的背上,然后我说:“背着我绕着小湖转三圈,不然我明天一天不见你。”

“遵命!”他利索地回答。迎面,撞见了她的老情人宋茗,然后我们他们两个,包括还趴在夕迟背上的我,同时愣在那里。我至今也忘不了那个女人当时,慌乱和不敢相信的眼神。我知道她心里的感受,她一定不能接受眼前的事实,我看的出来,她还爱着夕迟,很爱很爱。所以当时除了吃醋以外,我更多的是同情,她的眼神让我想起了一个词,一个我小时候经常体会到的词:无助。

我有点不好意思,把头埋在夕迟的背上。默默地听他们简单的对话。

“真巧。”他说。

“是啊。”她说。

“你女朋友真漂亮。”她补充一句。废话,我没来由的在心里抱怨,当然比你漂亮。

“去哪里?”他问。

“路过。”

“哦。”

“祝你幸福。”她淡淡地说,我听到她离开时脚步的声音,周围一下子静了下来。我没有动,安静地趴在夕迟的背上,听他有节凑的心跳和均匀的呼吸声。

“安若。”他淡淡地喊我一声,“你生气了?”

“没有。”我说,“那个女孩儿挺可怜的。”

“我背你转圈儿!”他巧妙地转移话题,加快脚步,背着我围着小湖飞驰起来。

我抬起头,感受着耳边呼啸而过的风声。刚刚在心里浮起的把夕迟还给那个女孩儿的想法,转瞬即逝。

我想,我也离不开你了,该死的王夕迟。虽然我不想承认,但是它越发的清晰起来。我轻叹,小莉说的没错,这就是初恋吧。虽然它稍微晚了一点儿。

这么想我就笑了,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会这么重视自己的初恋。虽然偶尔,我是说偶尔,比如躺在安静地躺在床上的时候,比如一个人走在夜晚的小路上的时候,比如无意中路过那个小湖的时候。我会不由自主地想起那个女孩儿,那个形单影只的女孩儿,以及她那无助的眼神。然后,把夕迟还给她的想法,又会短暂地在内心的某个地方闪一下。只是闪一下,而已。

因为,我总是有充分的理由来说服自己。这种能力不是天生的,培养我这种能力的人,叫鲁迅,那个长的其实并不好看的老头。记得高中的时候,我们的语文老师由衷地感叹过一句:自我安慰法,好东西!

所以每当那个想法浮现出来的时候,我都会理所当然地对自己说:沈安若,你要和她成为好朋友,你可以亲自对她好,不一定要让出夕迟啊。理由很充分,对不对?(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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