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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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式杀夫导致中国式杀夫案件的直接原因是家庭暴力中女性的“恶逆变”。从家庭暴力演变为杀夫暴行,作为被告人的妻子都忍受了丈夫至少10年以上的身心摧残;现代男性对女性的占有欲,控制欲,统治欲,是社会道德的滑坡,是人性向兽性的倒退;女人是人,而不是玩偶!让家庭暴力停止在杀夫之前,法律是保障。

家庭暴力中女性的“恶逆变”

作者出庭公诉导致中国式杀夫案件的直接原因是家庭暴力中女性的“恶逆变”。

“恶逆变”即由先前的被害人转变为后来的犯罪加害人的犯罪现象,“恶逆变”导致的犯罪在女性犯罪中尤其突出。

由于中国女性受传统观念的束缚和社会世俗的影响,遭遇家庭暴力等人身侵害的时候,往往以退让、忍耐、沉默面对暴力侵害,以保全面子和家庭的完整。又因为社会上往往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务事,小事,不必过多干涉,内部自行解决较妥,受害女性投诉渠道狭窄,不能及时得到外界的援助,长期处于劣势地位,强忍肉体及精神上的折磨,怨恨日积月累,终于在某一天,再次遭受程度较重的家庭暴力时,她们举起了屠刀……

因家庭暴力导致女性“恶逆变”犯罪具有以下特点:

1、具有突发性的特点。没有预谋的过程,一时冲动而为之。

、犯罪所侵害的对象具有特定性。即原本的人身侵害者,被告人的丈夫。

、暴力犯罪强度大。因积怨深,泄愤报复,不计后果,一旦实施,对方很难死里逃生。

考虑因家庭暴力导致女性“恶逆变”犯罪的起因,司法机关在审理此类案件中尽量给予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处罚。

(以上部分观点参照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刘邦惠女士著作《犯罪心理学》,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006年版第107

劝和不劝离的悲惨结局从家庭暴力演变为杀夫案件,作为被告人的妻子都忍受了丈夫至少10年的身心摧残。让家庭暴力停止在弒夫之前,法律是保障。

8岁的被告人李惠琴与丈夫赵益明下岗后,跟随货运船队跑长途运输。这天下午,船队靠岸休息。李惠琴与放暑假的大女儿小梅在船一侧厨房烧午饭,赵益明买来瓶白酒,李惠琴把菜饭端上小桌后,就抱着4岁的小女儿到船头,因为每次丈夫一喝酒对她非骂即打,所以她先躲避一下。不多时,从船舱里传出赵益明的吆喝:“还不快过来给老子盛饭。”李惠琴没理睬他。不一会,满嘴酒气的赵益明从船舱出来:“你呆在这儿干吗,等野男人呵,生不出儿子的女人,丢大街上都没人要……”辱骂挟裹着雨点般的拳头砸向妻子,一旁的小梅眼疾手快一把拉住爸爸的手,眼光示意妈妈不要多说。赵益明蹦到船头,骂骂咧咧和着船舱内收音机的音乐声摇摆狂跳起来,李惠琴与两个女儿进船舱休息。

10分钟后赵益明进了船舱,强拉妻子要发生性关系,被李惠琴拒绝。赵益明满嘴污言秽语,不堪入耳:“我想要女人就要,我想弄你就弄你……”李惠琴愤怒道:“女儿都在,你瞎说些什么?”这时小梅陪着妹妹背朝父母睡在床上,听爸爸骂得太难听就高喊:“爸爸,你别骂了,我们要睡觉。”赵益明不但不收敛,还当着女儿的面作出不堪入目的淫秽动作。李惠琴上去猛推丈夫:“你这畜生,想干什么?!”赵益明被推倒在地,跳起身来扑向妻子:“我咬死你!我砍死你!”李惠琴一闪躲过,赵益明扑了个空,倒在柜子旁,不堪忍受的小梅抱起妹妹走出船舱^躲在一边的李惠琴想到了丈夫经常酒后不分场合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虽说他以前没对女儿怎么样,但是看今天这样,恐怕他要对女儿真的下手,他这个畜生是说到做到的,还喝成这样,我被他逮住也得往死里打……就在丈夫凶狠地再次向她扑过来的时候,她顺手操起柜子旁边的一把斧头……

李惠琴,一个忍耐、沉默了1年的柔弱女子,在她过去的人生经历中,从未碰过谁一根手指头,而现在,瞬间几秒钟,她如脱缰的野马,平生第一次动武了。她使足了劲,砍向丈夫,一下,两下,三下……狂野而失控,直到小梅冲过来央求:“妈妈,别砍啦!要死人了!”她这才扔了斧头……赵益明当场毙命,李惠琴没有离开现场,请工友为其报了案。

李惠琴对办案人员说:“忍了1年,都过来了,这次怎么就没能忍下去……那一刻,我没把他当作一个人,把他当成一个发泄的工具,把1年的怨恨全都发泄了出来!”

丄994年李惠琴与赵益明结婚,她贤惠能干,性格宽厚,嫁到赵家后,里里外外一把手,可是她的一切辛劳努力都因为生了两个女儿化作了烟云,忍,是她在夫家1年的全部内容。在中国农村乡镇,女人生儿生女决定着她在夫家的地位。饭桌上,李惠琴夹起一块红烧鱼,立刻,婆婆用自己的筷头压住了媳妇的筷子:“你没给我们赵家生下男孩,断了老赵家香火,这鱼,你不能吃,多吃了也没用!”李惠琴放下筷子躲进屋里低声抽泣。丈夫冲进屋,没有好言相劝,还指责妻子不该给婆婆脸色看,李惠琴说:“我做错什么啦,你们这样待我,太封建,太不讲理啦!”丈夫上来就是俩耳光,拳打脚踢,李惠琴被打得右脚骨膜破裂、脚肌腱被打断,邻居送她去了医院,缝合8针。之后,小打三六九,大打每月有,邻居证实有几次李惠琴被赵益明打得昏迷不醒。

每次雨点般的拳脚总夹带不堪人耳的辱骂和肆意的***。不论白天黑夜,赵益明实施暴力后都要强行与妻子发生性行为,没有情爱,没有欢愉,只有服从、忍受,如果反抗拒绝就会遭遇更猛烈的殴打,肉体心灵的痛苦,难以言表。而丈夫并没有因为妻子的服从更温和一些,变本加厉地摧残妻子,粗厉的性行为折磨得她疼痛难忍,她不敢喊叫,女儿大了,也怕他人听见,更怕人们问及此事,她不知道如何解释,难以启齿,无止境的折磨,她精神几近崩溃。

暑假,平时跟奶奶过的小梅随父母船队外出,1岁的孩子目睹爸爸打骂妈妈后给爸爸写了封信:“爸爸,老师布置我们写作文《我的爸爸》,我不知道怎么写,你在我心目中找不到让我尊重的记忆,我实在无法忍受你,每次喝酒就跟我妈吵架打架,说一些脏话……爸爸,请你看了这封信后能彻底改正,我是为你好,为这个家好!”遗憾的是,做爸爸的并没有把女儿沉痛的感受及规劝当回事。

案发后小梅对侦查人员说,就在妈妈杀死爸爸的前几天,妈妈被爸爸打得耳朵听不见了,耳环都被打扁了,那次妈妈没还手。

长期处在非人的婚姻中,任何一个意识正常的妻子都会呐喊,会呼救,会丧失理智,会歇斯底里……

旁人看起来似乎事情并不复杂,跟丈夫离婚不就得了!然而,妻子要离婚,谈何容易!

中国自古只有女人的不是才能离婚,封建社会的休妻“七出”,就是专门为丈夫上诉离婚制定的七种理由:无子,淫,不顺公婆,口多言,盗窃,忌妒,恶疾。中国社会是男权社会,虽然现代女性解放了,可在离婚等问题上,男女还是不平等的,女性要离婚,特别是在乡村总会比男性离婚困难得多。

1996年那次被丈夫毒打后李惠琴就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因为赵益明坚决不肯离,并在法庭上以暴力语言威胁妻子,最终法庭调解不离。走出法庭,赵益明恶狠狠地甩给李惠琴一句话:“再要离就杀了你娘家人!”

李惠琴父母早逝,娘家哥嫂把她带大,长兄为父,长嫂为母,哥嫂恩重如山,她不能因为自己牵累他们,她咬紧牙关强忍着。1年来,她无数次被丈夫严重殴打后都有过离婚的念头,而赵益明一再以暴力相威胁,不许她提起离婚诉讼。婆婆也多次跟李惠琴说:“别再提离婚,离婚,你没脸面不说,我儿子也不会放过你和娘家人的。”赵益明的兄弟姐妹也都从自家人利益出发,竭力劝阻李惠琴不要离婚。

婆家人对赵益明恶习难改都一清二楚,但没有一个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主持正义,而是齐心协力把李惠琴梱绑在家庭暴力的战车上,置女性的合法权益而不顾,他们的庇护助长了赵益明的暴虐凶残。

实在难以忍受的时候李惠琴会跟娘家人倒倒苦水,但她羞于将***等恶劣情节吐露出来,也生怕哥哥找赵益明理论而遭不测。同时,受传统观念“宁拆三座庙,不破一家婚”的影响,多年来,娘家人都劝李惠琴看在孩子的份上再忍忍。在他们的观念里,无论什么原因的离婚都是很不体面的事,这是娘家人不支持离婚、也是李惠琴本人一直没有坚决离婚的重要原因之一。

法庭上,公诉人强调:被告人犯罪前长期忍受被害人的折磨和***,家庭暴力达到一定量就必然引起质的变化,被告人的犯罪正是在这种质的变化下、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实施的;被告人在实施犯罪后,并没有逃离现场,积极报警主动投案。据此,公诉人向法庭提出量刑建议:鉴于被告人自首、被害人有过错的从轻情节,建议对其判处无期徒刑以下刑罚。

李惠琴声泪俱下:“他再怎么,也没死罪,不该往死里砍,我有罪,杀人应该偿命,我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

因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长宣读判决书:被告人李惠琴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相关证人证言证实被害人酒后经常打骂被告人,曾打伤被告人的脚并致其住院治疗,案发前一段时间亦曾打伤被告人的耳朵,对被告人造成极大的生理和心理伤害,正是这些原因导致了本案的发生。……被告人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判处被告人李惠琴有期徒刑1年。

审判长话音还未落,旁听席一片喧哗,李惠琴的婆婆举着儿子遗像大声哭喊:“我的儿死得冤哇,杀人偿命啊……”赵益明的兄弟姐妹齐声高呼:“我们坚决上诉,等着瞧,一定要判她死刑!”直到现在,婆家人还是没有意识到这场不该发生的惨剧与他们一味纵容袒护施暴者有关联,如果当初婆家人能摈弃落后的传统观念,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协助李惠琴解除不幸的婚姻,她绝不可能选择弑夫,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剧就不会发生。

笔者承办或跟踪数十起因家庭暴力而杀夫的案件,几乎所有妻子都强忍了10年以上的严重殴打、恶语相向〖又称精神暴力、冷暴力〉、***(婚内强X)三重摧残。而当长期受虐的妻子向各方求助时,所遭遇的情形也大致相同:居委会、村委会干部蜻蜓点水说道几句,算是当好了娘舅。闹到派出所,夫妻吵架这点家务事能有多大折腾?批评几句男人了事。如果妻子起诉离婚,双方亲属积极努力劝合不劝离,法庭只得调解不离,夫妻双双把家回。回去即便开个家庭会议,婆家人娘家人明知孽障秉性难改,却竭力主张当妻子的忍气吞声守本分,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施暴者的淫威。而严重施暴者一般具有***等心理疾病及赌博、酗酒等恶习,并且不可能自我修正,最终受害女性一忍再忍,无路可寻,终将以暴制暴,酿成家破人亡的悲剧。

综观全国,因家庭暴力杀夫案件屡有发生:007年8月吕芳玲被北京怀柔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007年11月孙霞被贵阳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008年月,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沈正英有期徒刑7年;008年1月日某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郭萍美有期徒刑8年……虽然,她们都是杀人犯,杀的都是她的丈夫,都应该杀人偿命,但法院都给予她们最轻的量刑,正是因为原本她们是长期备受折磨的被害人。

要求女性承受痛苦屈辱来消除野蛮暴力,是很不人性的,是男女不平等。离婚不是洪水猛兽,带有侮辱性的家庭暴力行为人如果在几年内屡教不改的,就应该一刀两断,解除婚姻。

空谈受害妇女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维护自身权益也不切实际,长期处于家庭暴力之下的妇女,其人格和自信心往往受到极大的伤害,很多无力自救。当她们无力自我解脱严重家庭暴力侵害的时候,双方亲属、社会组织及司法人员应该帮助她们摆脱非人性的婚姻,而不是坚持一贯的“劝合不劝离”、“好散不如赖合”的落后观念。

在我国,妇联等基层组织虽然对家庭暴力始终在关注、声讨,但杯水车薪,没有强有力的手段支撑,对严重的家庭暴力无能为力,一般是治标而不治本的“灭火式”处理,类似于起火时把火扑灭,但起火根源却难以消除。

让家庭暴力停止在杀夫之前,法律是保障,但目前国内尚未出台一部制止家庭暴力的专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总则第三条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第四章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同时相关法律对于实施家庭暴力的法律责任只作了相应的原则性规定,“只是赋予了受害人在损害后果发生之后的民事、刑事诉讼权利,而没有诉前和诉讼过程中的预防功能”;而且对于如何界定家庭暴力,尤其对轻伤害的处理仍然缺乏具体的规定;现行法律对家庭暴力引发的离婚案件也没有具体明确的标准,如达到什么样的标准应当判决离婚,比如期限、手段、程度等,对施暴者采取强制措施及处罚也没有具体明确的标准衡量,除非打伤致残,构成刑事犯罪,才能真正进入法律程序,而这个时候,受害妇女的人身权利已经遭到长期严重的侵害。就目前而言,现行法律对家庭暴力施虐方的震慑力是软弱无力的,妇女保护和家暴制止落到实处,应该在侵害没有发生之前或者正在发生之中。

据全国妇联的调查,在.7亿中国家庭中0*7。存在家庭暴力;江苏省妇联近几年来接待的投诉离婚案中,80^/0存在家庭暴力。家庭暴力不仅对妇女造成严重的身心伤害,破坏了家庭的稳定,同时严重影响了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特别是因不堪家庭暴力的弑夫案件发生后,一夜之间,无辜的孩子沦为没爹没妈的孤儿,那天宣判结束后,李惠琴被押上警车时与女儿小梅抱头痛哭:“苦了我的两个女儿,她们都还小,小女儿才4岁,正是需要妈妈的时候……,’

有效遏制家庭暴力,应该在杀夫案件发生之前行动起来!

为“奴隶”的妻子这是008年发生在江南富裕农村的一起杀夫案件。

那天,案件被害人孟魁晃动着空空的酒瓶子,想起中午在东街老赵家酒桌上的话。老赵眯着眼道:“那事跟杏妹说没,今晚就让她到我家来,明儿还请你喝,喝好酒。”之前,老赵请他喝过三回酒,如此这般道了三遍,他的醉翁之意孟魁心知肚明,只是跟妻子杏妹说了两次,都被坚决拒绝,他想,今晚说什么也得让杏妹去趟老赵家。

工程师老赵前年从城市退休回乡,他老伴拖儿带女苦了一辈子,浑身是病,老赵回来半年,没享到清福的老伴就撒手人寰。老赵出了名的抠门精算,四里八乡没女人愿意上他的门,也就没好事者给条件不错的老赵牵线搭桥,所以老赵只得自己给自己当红娘。他看上杏妹一是她丈夫孟魁嗜酒如命,只要打点好孟魁的酒给他戴顶绿帽子也能相安无事;二是老实厚道的杏妹不漂亮,不漂亮的女人没人动她的脑筋,这样的女人给一点小钱甚至不给钱都能摆平,而且她很能干,来了还能顺带干点家务,岂不是一举两得的美事嘛。虽已六旬但生理需求旺盛的老赵已经迫不及待。

公路上,吴杏妹吃力地踏着自行车,感冒几天因没好好休息越加重了,发着高烧浑身酸疼。杏妹在城里打两份工,每天凌晨五点出发,到市中心一家单位食堂磨豆浆、煮稀饭鸡蛋,上街买点心及午饭菜,打点完午饭后去市郊建筑工地再干一份零工,这样辛苦每月可得000元左右,给上高中的儿子住校费500元,家里零用00元,其余存着给儿子交学费及上大学费用。为省钱她每天吃两顿,早、中餐在食堂吃饱一些,晚饭不吃了。每天下班时把食堂剩下的饭菜用塑料袋装着带回家,给每天懒睡到中午也只吃两顿的孟魁当晚饭及第二天的午饭。

孟魁五年前得了头晕病,把承包的渔塘给了别人,靠老婆养着,喝酒睡懒觉是他生活的全部内容,虽然手脚健全,头部只是偶尔晕一阵,但是,让老婆养着比在窝棚里看守渔塘舒服自在,孟魁别无他求,日子就这么过吧。只是酒量越喝越大,脾气也就越来越爆,越看杏妹越不顺眼,找茬打骂杏妹成了家常便饭,因为杏妹反对他喝酒,还唠叨着催他出去打工挣钱,并且给他的酒钱越来越少,所以孟魁对杏妹很不满意。

杏妹骑车一个多小时才到家,赶紧把塑料袋里的饭菜倒在碗里,放进微波炉热一热好给在家守了一天的孟魁充饥。不干活的孟魁饭量不小,三下五除二一大碗就下了肚,坐沙发上看电视连续剧《金婚》。杏妹喝了碗姜汤发发汗,倒头睡去。

孟魁过来拍醒杏妹:“哎,有话跟你说。”杏妹说:“我发烧厉害,明天再说吧。”孟魁掀开被子:“起来!起来!”杏妹只得裹被坐起。孟魁说了白天答应老赵的事。

兔子急了还咬人呐,正发汗的杏妹一下子扔了被子跳到地下:“又说出这种话,你还是人吗?告诉你,就是打死我,也不去!你死了这份心吧!”孟魁抡起拳头砸向杏妹,杏妹以臂膀抵挡:“我还发高烧呢,你这个畜生!”孟魁的拳头更猛,砸在杏妹眼部、胸口、太阳穴……杏妹平生第一次向丈夫动手了,她抓起小板凳向孟魁砸去,孟魁身子一闪躲了过去,转身拿起桌上的酒瓶直捅杏妹的脸,杏妹一蹲没被砸着,连爬带滚逃到楼下。楼上孟魁破口大骂:“臭biao子,肯定是外面有了相好的,告诉你,别让我知道是谁,我劈了他……,’

杏妹开门时,撇见了墙角昨天买的老鼠药,一脚上去碾碎,捧起来放进桌上一碗剩饭里,用筷子搅了搅:你打我,你卖我,我让你这畜生什么也做不成!就听孟魁下楼的声音,杏妹夺门而去,钻进自留地前面的小树林里。

阵阵秋风吹过,树枝摇摆哔哔作响起来,她蹲靠在树干旁冷得缩成一团。就听见大门口孟魁骂骂咧咧,她屏住呼吸,不敢出声。一会又听孟魁骑自行车远去,是到她姐姐家找她去了,平日里挨打后她经常躲到附近的姐姐家。

她暂时松了口气,想起上个月被孟魁毒打情形。那次她告到村委,村委主任主持召开了有杏妹、孟魁两边亲属到场的调解会,谁都记不清类似的调解会是第几次了。大家表情冷漠,照旧说几句劝和的话,杏妹态度坚决要离婚,孟魁表态坚决不再动手,村委主任说:还是不离的好,杏妹你再忍忍,孟魁会改的。孟魁的大哥道:弟妹啊,我们都知道你不容易,为了这个家,为了孩子,还是再原谅他一次吧!

“砰”,关门声打断了她的思绪,孟魁回来了。不多时屋里熄了灯,夜幕里她深深地吐出一口气。

她又想起了去年起诉离婚的经过,那是她第二次提出离婚诉讼。接到法庭传唤的孟魁把她打得半死,第二天法庭上孟魁坚决不离,说法庭要判离,我立马撞死在法庭上。法官被唬住了,加上两边亲属、村委领导表示回去督促孟魁彻底改正,于是法院当庭调解不离。回去当晚,她,被脱光了衣服再遭一顿拳脚,从此,她不敢提离婚俩字。

夜色如墨,寒气袭人,一阵冷风刮过,她缩紧身躯瑟瑟发抖,抚摩着遍体伤痛,她哭了,哭自己命苦,哭这苦,无边无尽,看不到头,她想到了死。可一想到死,她立刻想起了儿子,一个出类拔萃的省重点中学的高三学生。明年儿子就考大学了,就离开丈夫到儿子上学的城市打工挣钱,娘俩过清闲日子去。上星期儿子离家时当着妈妈的面丢给爸爸一句话:“爸爸,你要是再敢碰我妈一个手指头,我就饶不了你!”儿子的温暖让母性更加坚忍,她不能死,她要活下去,为儿子活下去!她擦干泪,抖落身上的杂草,撸了撸乱发,带着满身伤痛走出小树林上了大路,星夜步行十几里赶到市区上班。

孟魁睡到中午起身,把那碗掺合了老鼠药的剩饭放进微波炉热一下,结果闻出点异味,扒了扒饭,看见有浅蓝色粉粒,立刻明白是妻子下的手,他端着饭碗去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民警说反正你也没吃,老婆抓起来,家就散了。孟魁态度坚决地说要好好惩罚这个臭娘们。正忙着的杏妹接到派出所的电话,单位领导见她鼻青脸肿,气虚体弱,即派车送她去投案自首。杏妹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依法逮捕,在审查起诉环节,我提审了她。

不到1丨50米高的杏妹蜷曲在粗厚的木制审讯椅里,显得更加瘦小孱弱,我的第一感觉就是:一定要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为她争取从轻减轻处罚。我讯问道:

“如果法律从轻处罚,你可以回家,准备怎么办?”

她低着头声音很小:“回去好好过日子。”

“还准备离婚吗?”

“不,不提了,因为我下毒药对不起他。”

“这跟离婚是两回事,离婚是摆脱家庭暴力,是保障人身权利。离了婚,你才能安宁。”

她摇摇头:“不能,再提离婚,要被两边亲属和众人骂的。”

“那他再要你去老赵家,再毒打你怎么办?”

“忍着,没别的办法,这是命!”

目送女人矮瘦的背影出了审讯室,想起早期革命家柔石的小说《为奴隶的母亲》中的春宝娘,因贫困她被得了“黄病”的丈夫“典”给秀才家生子,得来50块大洋养家糊口。近一个世纪后的今天,妇女解放的今天,手中的案卷,让我震颤窒息,现代文明社会,丈夫竟然生生地要将妻子“典”出去换取贪杯的片刻快乐,女性的尊严、人权在丈夫那里不如一杯薄酒!

为调查犯罪起因及复核证据,我和助理检察员朱晓燕去了吴杏妹所在的村委调查取证,村委主任引领我们去吴杏妹家,主任说“孟魁打她有年头了,孟魁好吃懒做,这个家全靠杏妹支撑,前年他家儿子考取了省重点高中,还是大家捐款才送去开学的呢。吴杏妹要吃了官司,孩子学上不成,这个家就完了。”正说着,迎面来一“济公”一蓬头垢面,衣衫不整,手中蒲扇换成酒瓶,主任说这就是孟魁。定睛打量,他身板壮实,面色红润,腿脚也无大碍。邋遢男人听说是办案的检察官,急忙道:“都是我不好,吃官司让我吃,换她回来……”

说话间已到了他家,屋前是一片荒芜的自留地,足有一亩多,杂草丛生,自留地尽头是杏妹被丈夫殴打后经常藏身的小树林,枯枝败叶,不时有麻雀飞起又落下。

指点着荒芜的自留地对孟魁说:“好好打理一下,种上蔬菜、果树,男人就要对家庭担起责任,生活才会好起来。”他耷拉着脑袋支吾道:“干不动,没力气。”

“大男人靠妻子供养,还折磨虐待她,整天酗酒能有力气嘛?你还是有劳动能力的,每天干一点,别老指望村委救济,自己救自己。”在我咄咄逼人的目光下,他勉强点了点头。

懒惰,软弱,人生中一点周折就能挫败男人的意志信念,宁可残羹剩饭充饥,宁可出卖妻子苟且偷生,也不愿努力改变现状,尽管这个男人有文化也有劳动能力。酗酒、赌博等等恶习折断了无数中国男人的脊梁,导致了无数善良坚忍的中国女性的人格尊严被蹂躏摧残。

而弱小的女人,硬是以她狭窄的肩,扛起了家庭重担,不但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却长年忍受拳脚,这种不平等,来自传统,来自男性,也来自女性自身。中国几千年的文明史,把女性的忍辱负重作为美德推崇备至,在这种文明下,在“男性中心社会”里,妻子为家庭劳作,却从来没有把自己当成一个独立的、有自主权利的人,从来没有享受过女人应有的生活,以至于从来没有对着镜子好好打扮过自己,从来就没有为自己活过一次,为他人所“奴隶”,毫无尊严地默默负重前行,悲哀的是,软弱愚善的她们自己也认为这一切都是无法改变的命运。

托尔斯泰在他的日记中写道:“人有一种奇怪的根深蒂固的错误观念,就是认为烹饪、裁缝、洗衣服、育儿这些事情全部都是女人的工作,男人做这些事是可耻的。但事实上,这样想的男人才是可耻的。当疲倦的、病弱的、怀孕的女人正付出有限的力量在做饭、洗衣服、照顾孩子的时候,男人却在为无聊的事情消磨时间,或游手好闲,这是多么可耻的事!”〖《托尔斯泰精选箴言65天》广西民族出版社199年版第11页)

如今,妇女走出了家庭,参与社会活动,成为职业女性,在承担家务的同时还担当起工作重担,她们比丈夫承担地多得多,理应得到丈夫的慰藉帮助。但是,做丈夫的,很多还固守旧的观念,在疲惫不堪的妻子面前袖手旁观,一如既往地可耻着,这是男女不平等的余孽,这种现象在农村、在城市都有,只是在农村乡镇更加严重罢了。

上帝用男人的肋骨造出了女人,上帝要我们知道,只有男人和女人在一起才是完整的,只有男人和女人平等了,人类才能生生不息!

11月1日,国际反家庭暴力日,这天吴杏妹故意杀人案开庭审理,被指控的妻子低垂着头,宣读起诉书时心情异常沉重,语气异常委婉,办了0多年案件,没有哪个被告人让我如此充满同情,让我心情如此压抑。法庭辩论阶段,提出了从轻处罚吴杏妹的三点理由:

1、被告人是在肉体和精神双重伤害过程中出于激愤而突发犯意,主观恶性不大,且犯罪未遂。

、事出有因,被告人长期遭受家庭暴力摧残,身心备受煎熬,被害人有过错。

、给告人在接到派出所电话后没有逃离,主动到派出所投案。

法庭组成人员清一色女性一女审判员、女陪审员、女公诉人,妇联组织妇女干部旁听,大家为被告人的艰辛、不幸气愤感叹。法院采纳了检察官的建议,屈辱负重的妻子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年,缓刑4年,被“奴隶”的妻子当庭获释,两边亲属接她回家。

虽然判决结果令人宽慰,可我一点都不轻快,因为我十二万分地确信,借酒消愁的男人还会揎拳捋袖,历痛不醒的女人仍要忍气吞声;所以我十二万分地担心,面对粗砺而无休止的暴力,忍无可忍的时候,女人会不会抡起菜刀……

女性人格的独立,家庭地位的平等是社会安宁和谐的基础,面对男权主义及目前家庭暴力泛化的趋势,有必要重温著名的法学命题:“犯罪是社会的产物。”现代文明社会,为何屡屡发生弑夫惨剧?尽管我国基层组织很多,司法调解办公室,社区组织,村委会,居委会,派出所,似乎都能管这事,然而,没有一个基层组织对这样的事说了算,因为在施暴者没有把妻子打成触犯刑法的伤残程度之前,谁也管不着,眼见着被害妇女长期遭欺凌被折磨,直至最终爆发惨剧。

女性自救意识的觉醒,自我法律保护意识的提高,维护平等人权,从根本上遏制家庭暴力,有效地避免悲剧发生,是关乎生存和生命的急待社会和法律界思考解决的民生大事!

女人是人,而不是玩偶!

“父系制取代母系制,在这场斗争中,男子性具被当作了斗争的武器,男子用它征服和占有女性,从而揭开了男女不平等历史的帷幕。”(《中国的男人和女人》第三章~性,易中天著,上海文艺出版社006年版第78页)

母系社会过渡到父系社会,从**崇拜即生殖崇拜过渡到了性崇拜即男gen崇拜,女性的地位每况愈下,女人就是个会说话物件,供男人玩赏、遭男人虐待欺凌,而***是最原始最野蛮的家庭暴力。在男尊女卑的中国古代,对女性的惩罚都带有明显的***色彩,如“贞操带”,丈夫外出时,怕妻子偷情,用铁制品或铜制品锁住妻子的**,让其无法与别的男人发生性行为,显现了古代男性对女性身体和精神的奴役、禁锢,表明女性只不过是男性的财产。又如刑具“木马”,一个看起来像是普通的**工具的东西,就是惩罚女性红杏出墙或者不贞用的。用刑时,女子坐在刑具“木马”上,马鞍中间像擀面杖一样的“木**”就会插入女性**,其长度远远超过**的深度,木马摇动时“木**”通过**刺破内脏,受刑者疼痛晕厥,大流血而死。人格的侮辱,人性的摧残,人权的侵犯,残酷到令人发指的地步。

“男gen一登场,就充满了暴力和邪恶。……在某种意义上,男gen的登场,是堕落的开始。”(《中国的男人和女人》第三章~性,易中天著,上海文艺出版社006年版第81—8页)

从古至今,人类对“男gen”的崇拜就没断过代,男性凭借生理、经济和社会角色的强势地位占有女性,“妻子被交到丈夫手里,成为他的动产。”(《神圣的欢爱》〔美〕理安,艾斯勒著,黄觉、黄棣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5年版第14更)他们肆无忌惮地发泄对女性的统治欲、征服欲、战胜欲,他们毫无顾忌、心安理得成为野兽,如猛兽捕食羔羊一样天然合理,而不留下一丁点歉意、愧疚,或大摇大摆地离去,或死猪般呼呼大睡。强者征服弱者,而她们,力量弱小,不得不软弱无力地屈服,祈求片刻安定。现代家庭中,男性对女性的性统治、**役仍有市场。

具有大学文化担任企业部门经理的伍萍端庄贤淑,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各方面优秀的她并没有得到公务员丈夫沈明的尊重爱护,刚结婚就为琐事遭丈夫� ��脚。让伍萍难以忍受的是***,每次X生活,就是一次被奴役的过程,被强迫做那些令她恶心厌恶的异常性动作;被绑在椅子上,被狠咬脸颊、Ru房、腹部、大腿、下身,每一处丰满温润的地方都留下圆圆的青紫牙痕,她不敢喊叫……

男权意识让许许多多女性错误地认为丈夫的***是他的性权利,是“爱”的表现,接受忍受这种“爱”是妻子的义务本分,于是她们强忍羞辱,甘当“玩偶”。开始她们痛苦,听着丈夫熟悉的鼾声,彻夜难眠;后来她们麻木了,她们也分不清这是ing爱还是兽性,认为夫妻就是这样,别人也是这么过的,她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忍受。

伍萍前后强忍15年丈夫的**役,最终以暴制暴,虽然彻底刹了男权的威风,也把自己送进了监狱。

***年,女儿8个月时,伍萍第一次遭受家庭暴力,从此,她就生活在噩梦中,一听到丈夫回家的脚步声,就惊恐万状。更恶劣的是,沈明无数次将其他女性带至家中发生性行为,并**得了性病传染给妻子。因伍萍指责丈夫不检点的性行为,沈明变本加厉地殴打摧残妻子,伍萍曾被打得耳底穿孔,还无数次被强迫跪着挨打。在沈明眼里,妻子是没有性权利而言的工具,他不但要求妻子严守贞操,还要求妻子忍受他糜烂无耻的X生活,他气焰极其嚣张:“你还管老子,老子让你看看我是怎么玩女人的!”他把在外面包养的二奶带回家来,当着妻子的面,肆无忌惮地大搞婚外情,兽性发作到极点,对妻子竭尽人格侮辱之能事。

伍萍一次次地忍,十几年间伍萍先后三次提出离婚,都因沈明坚持不离而没离成。沈明持刀威胁伍萍:你们家人活腻味啦,再要离,就捅了你们家十几口!并多次到同住一幢楼的伍萍娘家摔东西,殴打岳丈,老人被打伤住院治疗。

家无宁日,走投无路,伍萍与胞弟商量:离了婚我们一家也不得安宁,整死他。他们雇佣了胞弟的朋友将沈明杀害,姐弟俩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如今伍萍已服刑5年,从死缓改为有期徒刑。刚上大学的女儿说:“那年,奶奶全家上诉要判妈妈死刑,后来被法院驳回了,有地方去看妈妈了。我什么也不要,只要妈妈在这世界上,我就满足了,等我大学毕业,就在妈妈服刑的城市找工作,天天陪在妈妈身边。”

这个越来越重视自我的时代里,男人不再需要攻城守国,他们中的一些人早忘记了对家庭的义务与责任,他们只知道从家庭,从女人身上索取,而不屑付出;他们高举着“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的大旗,不用再在乎妻子的感受,不必再持守道德,心安理得地背叛妻子,沉于酒色,放纵ing欲。现实中,像沈明这样一寡廉鲜耻之徒不乏其人,包二奶、婚外情、**等现象无处不在,他们振振有词:“只有一个茶壶配几只茶杯,哪有一只茶杯配几把〉茶壶的道理”,社会对此的宽容度逐渐放宽,在这样的氛围下,男尊丨女卑、男gen崇拜、**役等封建伦理、行径死灰复燃,男人公开炫耀^性功能的强大,睡的女人越多越“英雄”,毫无廉耻、天经地义地在女人堆里进进出出;女性甘愿充当男性的玩物,依附于男性生存,出卖肉体和灵魂……所有这些,助长了男性对女性的占有欲,控制欲,统治欲,是人性向兽性的倒退,因为没有和灵魂结合在一起的肉体享受是兽性的,而人类与兽类的区别在于,人是具有灵魂、道德和尊严的。

在女子监狱采访了伍萍,她说电视台采访我时,问我是否要遮住脸,我说拍吧,把我的事让更多的人知道。我杀了他,我有罪,应当受到法律的惩处,让正在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接受我的教训。同时也希望社会对家庭暴力给予更多的关注,法律对家庭暴力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希望做丈夫的尊重妻子,不要太过放肆,检点一些,让我的悲剧不再在姐妹们身上重演。

一百年前,易卜生的《娜拉出走》,犹如一颗炸弹,投向传统的夫权,投向占统治地位的男性世界,打开了全世界讨论女性人身权利的话题。易卜生的结论是:女人是人,而不是玩偶!

可悲的是,一百年后的今天,人类文明发展至今,男女在性方面的不平等现象还在延续,摧残着女性的身心健康,危害着下一代的成长,也严重败坏着社会风尚。(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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